第一题:
第一次相遇时,甲乙合走了一个AB两地的距离,且甲走了40千米
第二次相遇时,甲乙合走了三个AB两地的距离,则甲走了40×3=120千米
又知第二次相遇时,甲差28千米,就走了两个AB两地的距离
所以两地相距(120+28)÷2=74(千米)
第二题:
原来总路长为(21-1)×40=800(米)
∵40和50的最小公倍数是200
列式:800÷200=4(根)
即每隔200米,就有一个不需要移动
∴起点第一根、第200米处、第400米处、第600米处,第800米(终点)不需要移动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