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从甲步行倒乙地,又从乙地沿远路乘汽车返回,因此回程用的时间比去时用的时间少1小时50分钟,已知甲地到乙地的路程为30

1个回答

  • 来自长春光华学院

    设步行的速度是x千米/小时,则汽车的平均速度是(x+11)千米/小时.

    30/x=30/(x+11)+11/6

    解之得:x1=9,x2=—20(舍去)

    所以汽车的平均速度为:9+11=20千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