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伯伯种的粮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却被野猪破坏了很多。大家肯定会说:“野猪,野猪你是我们的仇人。”可有谁能看的懂野猪的心思,可有谁能听的见野猪的声声呼唤:“救我,救救我,请给我们一片生活的地方,一片适合我们生存的环境。”这只野猪可能是年老体弱抓不住食物,也可能是谁占领了它的领地。是谁让这些动物无家可归、无食可吃?是我们人类。我曾经读过一个故事,在一个景区,有几群猕猴,一天,有两群较大的猴群大干起来,他们是为领地而斗争为生存而斗争,战败的一方只好冒着生命危险下山吃农民种的玉米,迫不得已,人们把景区扩大了,才得以缓解这一态势,使动物们生活更融洽了。在以前,由于人们的屠杀、森林砍伐使有些物种濒临灭绝:以前野猪分布特别广,但现在野猪的一种微型猪仅在印度阿桑地区的玛纳斯公园有为数不多的几头。还有苏答门腊虎,在野生状态下只有20只。随着40年代巴利虎和70年代海虎的灭绝,人们预计这一物种也将不就后消失。因此我国政府于1988年设立《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中:第八条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杀和破坏,十九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狩猎证进行捕猎。二十一条: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捕猎。我对此有许多看法,如果不是森林砍伐太严重了,让野猪没有栖息之地,野猪还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吃粮食?如果我们能为它们多栽一棵树、一株草,让他们有良好的生存环境,我们心里难道不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