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资料的那位,你错了,应该是:
甲乙第三次相遇时,共走了5个全程,第四次相遇时,共走了7个全程.
而由甲乙速度比例,可知,乙第一次走了35/(15+35)=7/10个全程,
那么第三次相遇时候走了35/10=3.5个全程,第四次走了49/10=4.9个全程.
则两地相距为0.4个全程,可算出100/0.4=250(千米)
麻烦你抄资料的时候先自己看懂了再抄.看你刷分都刷成“专”字了
抄资料的那位,你错了,应该是:
甲乙第三次相遇时,共走了5个全程,第四次相遇时,共走了7个全程.
而由甲乙速度比例,可知,乙第一次走了35/(15+35)=7/10个全程,
那么第三次相遇时候走了35/10=3.5个全程,第四次走了49/10=4.9个全程.
则两地相距为0.4个全程,可算出100/0.4=250(千米)
麻烦你抄资料的时候先自己看懂了再抄.看你刷分都刷成“专”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