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号(……),又称删节号,用于省略原文的符号.
“引文的省略,用省略号标明.”
“列举的省略,用省略号标明.”
“说话断断续续,可以用省略号标示.”
“用在表示节省原文或语句未完、意思未禁等.”
①表引文或引述的话有所省略;
②表重复词语的省略;
③表列举同类事物和序数词语的省略;
④表静默或思考;
⑤表说话断断续续;
⑥表语言的中断;
⑦表话未说完,语意未尽.
使用省略号应注意:
①省略号就表示“等”、“等等”,省略号和“等”字,都可表列举省略,两者用一即可,不能同时使用;
②省略号后面一般不用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