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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个数因数的个数,自然数(0除外)可以分为质数、合数和1.
质数代表只有两个因数的数(即1和它本身).
合数代表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他的因数.
1是只有1个因数的,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所以单独分为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