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由题意知,把打一篇文章的工作量看作单位“1”,由“两人以相同的速度合打一篇文章需要80分钟”,可得一个人的工作效率为180÷2=1160,如果其中一人的打字速度提高2倍,则他的工作效率就是(1160×2),用工作量÷工效之和求得合打的工作时间,再与“40分钟”比较判断即可.
[1/80]÷2=[1/160],
1÷([1/160]×2+[1/160]),
=1÷[3/160],
=[160/3],
=53[1/3] (分钟);
答:两人合打这篇文章要53[1/3]分钟.
故选:B.
点评:
本题考点: 简单的工程问题.
考点点评: 此题是一道判断题,即判断“两人合打这篇文章只要40分钟”是否正确,可分析求得两人合打的时间后比较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