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本文用了类比的手法: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