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题目,..美国公司甲在1998年6月1日给泰国公司乙发了一封函电:“需求500吨泰国一级香米,CIF新港每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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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甲公司6月1日发盘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因为其具备了要约的基本要件如内容具体明确等;乙公司6月5日的行为也是要约,因为对甲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实质性变更(订立合同后三个月内装船).

    2、乙公司的交货行为是履行合同的行为.因为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货.

    3、甲公司可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