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名著(你是不是拼错了chefdoeuvre),但我第一次对它有印象是在银幕上.
很久很久以前,可能早到我还不能读英文书的时候.我不记得是看过哪个电影版本了,但是音乐,舞台背景,服装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舞会部分的场景.轻快的舞步,像唱歌的小鸟.提及角色,我喜欢女主角伊丽沙白,虽然我并不认为她漂亮.但她很聪明.然而,我没有被情节太多的吸引.我觉得它太长了,让我烦感厌倦.到现在为止,我甚至没有完整的阅读过英文版或是中文版.这是我自己的偏见.
事实上,我那时候根本不懂整个故事的涵义.我不知道为什么叫它“傲慢与偏见”.当然有的人骄傲,但我并没有发现偏见在哪里.我认为那很平常,人们对待他人就是那样的.我看偏见是伪装的.但是电影在我看来还是非常不错的,除了它的长度.我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现在我觉得我已经懂它了.每次我遇见任何人和事,我都用先前的经验和当时的心情去考虑,去认知.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它,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是个用心而不是用大脑思考的人.更糟的是,我甚至不认为那是错的.我想,每个人都是那样的.虽然每个人判断事情的标准都是根据他自己的想法,但他不能不理解其他人的想法.你可以喜欢你所喜欢的,讨厌你所讨厌的,但你该客观时就应该客观.我想你应该考虑事情周全些,而不是片面的.个性和偏见是不同的.这到底是什么?我需要再好好想想.
天啊,累死我了,一句一句翻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