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辩证的否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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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量变

    就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指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它不改变事物的质,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等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时呈现的状态.

    质变

    就是前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之中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质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中断和统一物的分解,是相持、平衡和静止状态的破坏等等.

    他们的辩证关系是: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并未新的量变开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