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粗的来讲,身体的相貌没有固定的相,那为什麼身体无法常住不变?
身体是被出生的法,不是本来就存在的法,既然被出生,焉有自在性、自主性乎?
焉能自己做主?
而身体是假藉许多缘、也必须有各类的色身种类之种子,也必须有涵藏各类种子的心,除此之外,还必须有令此众生出生之缘份,才能有色身的出生.
而当维持身体运作的缘不俱足了,自然就即将宣告灭坏了.
又譬如快乐的感受,也必须有促发快乐的情境、缘,还必须清醒位俱足意识时,也必须有正常能勘受、运做的身体,才会有快乐的感受能够现起,而乐受不是本来就存在,必须假藉因缘才能现起、出生,既然如此,不是本来就具有的东西,焉能达到常住不坏乎?
身体也是如此,只要不是本来就常住、本来就存在的,那就只是后来假藉诸缘而出生,本身就不是常住不坏了,焉能达到常住不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