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的原则,首先要科学地分析病情,坚持实事求是.对一些可输可不输者应坚持不输;对确实需用者应坚持适量输;对适量输用者应优选成分血输.
通常情况下,失血量在自体血容量10%以下可不必输血(分娩后24小时之内出血的产妇输血视情决定);血容量减少在20%以下,也不必输血,可补充适量的晶体溶液或胶体溶液;当失血量占血容量20-50%时,在补充适量的晶体溶液或胶体溶液的同时,可输用红细胞压积为70%的浓缩红细胞,使受血者体内红细胞压积达到35%;当血容量减少在50%以上时,除输浓缩红细胞、晶体溶液或胶体溶液外,还可适量增输白蛋白和新鲜全血,必要时可输用浓缩血小板.
每次输血前配血是为了防止输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