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轿车以10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行驶1600千米,我们可以求出去时用的时间是:1600÷100=16(小时),而回来时由于赶时间提速60%,回来需要用时是1600÷(100+100×60%)=10小时,去时用了16小时回来用了10小时,即共用16+10=26小时,而来回的全程是1600×2=3200(千米),知道往返的路程和往返的总时间,可以求平均速度是:3200÷26=123[1/13](千米).
(1600×2)÷[1600÷100+1600÷(100+100×60%)]
=3200÷[16+1600÷160]
=3200÷26
=123[1/13](千米)
答:往返的平均速度是123[1/13]千米.
点评:
本题考点: 平均数问题.
考点点评: 本题我们要先求出去和返回各用的时间,再用往返的路总路程来除以往返的总时间求往返的平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