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密信息及知识产权的协议
[对供应商员工]
考虑到我的雇主[ ]交给我的任务就是向IBM公司的GDC工程提供服务,使得我有机会再工作期间了解以及收到IBM公司的(机密)信息,故我特此同意如下:
在没有IBM的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我的工作期间以及工作期满之后,我不会向除IBM及其附属公司之外的任何人透露IBM的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情况或IBM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机密信息材料,以及从第三方供应商或客户中了解到的IBM或其附属公司的信息.如果我以任何理由停止在IBM工作,我退回我所拥有的有关IBM的材料,不论其是否涉及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只限于,磁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图纸,笔记,报告以及其他属于IBM及其附属公司的或通过IBM及其业务从第三方获得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