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数学教育目标的结构
幼儿园数学教育目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是以有序的结构组织起来的系统.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它一般可以分为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数学教育活动目标三个层级;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它一般可以分为认知目标、情感与态度目标、操作技能目标三类.在制定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目标时,幼儿发展的已有基础、幼儿数学学习的特点与规律以及数学学科本身的逻辑体系与特点都是目标制定者需要把握的因素.
1.总目标(一级目标)
(1)认知目标:引导幼儿学习一些粗浅的数学知识和技能,帮助幼儿获得有关物体形状、数量以及空间、时间等方面的感性经验,使幼儿逐步形成一些初步的数学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幼儿的数学思维活动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情感与态度目标:培养幼儿对数学活动的兴趣以及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独立性;逐渐培养幼儿爱思考的习惯.
(3)操作技能目标:让幼儿学会正确操作和使用材料,在与材料的相互作用中获得有关数学概念的感性经验,培养幼儿做事认真、仔细、有条理、不怕困难等良好习惯.
2.各年龄阶段目标(二级目标)
二级目标是根据一级目标提出的,它是从认知能力、情感与态度、操作技能三个范畴,根据小、中、大班幼儿不同的发展水平确立的,操作性较强(详见下页表格).
3.数学教育活动目标(三级目标)
在数学教育实践中,各年龄阶段目标必须层层分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目标,即分解成可以在一次数学活动中实现的目标或需要通过若干数学活动实现的目标.这一级目标应与一、二级目标相一致,使之相互衔接,以促进幼儿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