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分子加上a,分母减去a,约分前后,分子与分母的和不变,等于17+55=72,约分后变为 [3/5],可知分子与分母的比是3:5,一共是3+5=8份,72÷(3+5)=9,那么约分前的分子为3×9=27,分母为5×9=45,由此求出a,是27-17=10或55-45=10.
(17+55)÷(3+5)×3-17,
=72÷8×3-17,
=27-17,
=10;
或:55-(17+55)÷(3+5)×5,
=55-72÷8×5,
=55-45,
=10;
故答案为:10.
点评:
本题考点: 按比例分配.
考点点评: 此题主要利用分数的基本性质解答问题,关键的问题是利用分数的基本性质求出约分前的分子和分母之和是不变的,再求出约分后分子分母之和的总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