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