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先做12天有事离开,余下由乙独做18天完成”等同于“甲乙合作12天,余下乙独做6天完成”.
甲乙合作12天,完成了全部工程的12/16=3/4.
余下(1-3/4)=1/4由乙用6天完成.
因此乙单独完成需6÷(1/4)=24天.(即完成整个工程,即单位1的天数).
以上为算术算法,以作参考.
“甲先做12天有事离开,余下由乙独做18天完成”等同于“甲乙合作12天,余下乙独做6天完成”.
甲乙合作12天,完成了全部工程的12/16=3/4.
余下(1-3/4)=1/4由乙用6天完成.
因此乙单独完成需6÷(1/4)=24天.(即完成整个工程,即单位1的天数).
以上为算术算法,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