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捐款,甲捐的是其他三人捐款总数的3分之1,乙的捐款是其他三人捐款总数的5分之1,丙的捐款是其他三人捐款总数的6分

1个回答

  • 甲是其他三人的1/3,那么甲占总数的1/(1+3)=1/4;

    同理可知,乙占总数的1/6,丙占总数的1/7.

    因此,丁占总数的1-1/4-1/6-1/7=37/84,

    捐款总数为:148÷37/84=336(元)

    甲捐了:336×1/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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