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作一批零件完工时甲做的零件是乙丙两人所做的零件总数的1/4,乙做了这批零件的3/8多100个,乙做了这批零件

2个回答

  • 不用方程也好理解.

    甲做了总数的1/5,(因为甲做的是乙丙二人和的1/4,即乙丙二人做4份,甲做1份,总共5份)

    所以乙丙二人做了总数的4/5,

    乙丙二人个数比是5:4,把二人做的总数的4/5平均分成4+5=9份,乙做5份.

    所以乙做了全部的4/5乘5/9=4/9,

    乙做的是全部的4/9,比全部的3/8多100

    100除以(4/9-3/8)=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