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具象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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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象思维 具象思维指具体形象思维,而形象思维除了具体形象思维还包括抽象思维. 迄今为止,哲学家和其他理论工作者在关于人类的思维活动现象的研究中,分为两大派别:一派把人类的思维活动现象概括为地归结为两种类型或两种层次,即: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这是比较悠久的分类法,我们可以把这称之为古典的分类法.这种分类法,在目前也是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分类法.另一派别则把人类的思维活动现象概括地归结为三种类型,或三个层次: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和灵顿思维(或称顿悟思维和灵感思维).这种分类法是由钱学森先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首先提出来的(见钱学森主编的《关于思维科学》),并在近几年来逐渐流行起来的理论观点. 但是,不管这两派在分类法上的理论观点有多么不同,对于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定义的解释都是一样的.这就是说,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定义的内涵是明确无疑的. 形象思维,即艺术思维,就是作家、艺术家在整个创作过程中(从选取生活素材,进行分析、概括、加工、提炼,到完成艺术、文学形象地塑造)所进行的艺术思维活动. 逻辑思维,即抽象思维,就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它是用科学的抽象的概念、范畴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述认识现实的结果的思维活动. 何谓灵顿思维?灵顿思维(或称顿悟思维,又称灵感思维)就是指人们在科学发明创造与文艺创作活动中,以及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突发性的一种思维活动.就是科学家、创造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们在创造发明、科学研究与创作活动中,以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灵感发现与突然顿悟的一种思维现象. 然而,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和精神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的思维活动的复杂性,无论用古典的二分法,还是用现代的钱学森先生的三分法,给与概括,分类和解释,往往都无法说通的,常常陷入不能自圆其说的境地.例如,我们常常用形象化的方法把各类事物划分为:“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科学世界”、“艺术世界”、“宏观世界”、“微观世界”、“动物世界”……等等,当人们给这每一类事物确定一个“世界”的概念之前,必然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一个“世界”的具象.确立这种具象的,就人的意识方面来说,主要依靠想象的作用,如果用逻辑思维的定义和规则进行分析,这种想象完全是不合乎逻辑的.也就是说,这并不居于逻辑思维的范畴.那么,它是否是形象思维呢?也不是.形象思维塑造的是艺术的形象.人们的头脑中在形成这些“世界”的具象时,建立这种具象所进行的思维活动,毫无疑义,绝对不是居于现在所通称的文艺创作活动中的形象思维的范畴.同时,我们不用解释,就可以明确的看到,它与灵感思维更是没有本质关系的. 再譬如,社会结构的形态,是一种无形的物质形态.但是,社会的结构却又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物质的形态.我们说它是无形的,只是因为它不能作为一种直观的物质形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不过,当我们在对社会作了大量的深刻的全面地了解和分析之后,就能够依据一定的政治标准和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把整个社会分成上层、中层、下层;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等等,也就是使本来无法看见的,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形状的物质,变成了可以“看见”的具体的立体的形态.当人们在生产和确定这些概念之前,就必然已经在头脑中形成了这种物质形态的立体的具体的形象了,否则,就不可能生产这些概念.尽管这种物质形态,我们没有看见过或根本就无法看见的,但是,我们在头脑中却能建立这种物质形态的具体的形象,建立这种想象的思维活动,可以肯定,也绝对不是属于现在所统称的文艺创作活动中的形象思维的范畴.虽然,人们在建立这些形象时,也遵循着人类的一般的思维规律,也用到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形式,不过,逻辑思维的形式仅仅是被利用,就其本质来说,这并不属于逻辑思维的范畴.这同形象思维活动一样,在形象思维活动过程中,也要用到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形式,然而,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不可分割的互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又是互相独立的属于不同范畴的思维活动.但如果把这种思维现象归入灵顿思维的范畴,我们可以明白地看出,这是完全错误的. 在人类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活动中,每发明创造一种新的东西,创造者和发明者必须首先想象出这种东西的形状、形态、形式,极其内容或结构,即必须在自己的心目中建立起这种新的东西的具体的形象.例如,人们在建造人造卫星、航天飞机之前,就必须先在大脑中建立起人造卫星、航天飞机的具体的形象.就是说,必须先要想象出人造卫星、航天飞机的具体形象,然后,通过对技术条件、物质条件和各种不同的技术参数的计算,才能精确地设计出它们的形状极其结构等,至此才完成完整的具象的思维活动,此后才能投入生产建造.这种在科学创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活动的现象,即:形成和建立起具体的形象的思维活动现象,是既不属于形象思维的范畴,又不属于逻辑思维的范畴的.这虽然与形象思维同样是建立具体的生动的形象,但它不是艺术的形象,而是物质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科学的形象,这两种形象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虽然,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性在任何思维领域中普遍存在着的.但是,在这种科学发明创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具象化的思维活动,逻辑思维的力量只是作为一种被动的客观存在着的力量而存在着的.换句话说,在这类科学发明创造活动中,逻辑思维只是作为一种工具被人们利用着的,真正起着作用的,是比逻辑思维更伟大,而且更强大的另外一种思维能力活动,即:具象思维.它是人类所独有的永不枯竭的创造力!在人的意识方面,也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人类就是凭借着这股神奇的力量,创造了如此丰富多彩美妙精致的人类世界.当然,从在人类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活动中,可以举出很多的例子来证明,确实存在着“灵顿思维论”者所说的,灵感发现和顿悟思维的现象.但如果灵感与顿悟思维的某些结果(指具象的物质的东西的那一部分结果)不能建立具体的生动的形象,那么,灵感与顿悟就是一句永远说不清的空话,所形成的概念仍然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假设,某人说他要建造一幢世界上还没有过的、新颖奇特的建筑物,而他在自己的头脑中根本还没有形成这种新颖奇特的建筑物的形象,那么,他当然是无法说清这种新颖奇特的建筑物的具体形状和结构的,这样,别人也就无法理解他所谓的新颖奇特的建筑物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他所说得新颖奇特的建筑物就成了一个空洞的概念.人们是永远无法把这种建筑物建造出来的.只有当他把自己所要建造的所谓的世界上还没有过的新颖奇特的建筑物想象和构思后,并描述出来,甚至做出模型,人们才能理解他的新颖奇特的建筑物是个什么样子.所以说,概念是必须依附于物质上的.灵感与顿悟的思维活动所发明和创造出来的某些东西,也必须依赖于物质的具象化.如果不能使之具象化,那么,一切物质的东西是无法创造出来的.世界也就成为自然使其成为什么模样,它就以什么模样存在的自然的世界. 综上所述,说明了人类的精神活动现象,仅仅用古典的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二分法,或者用现代的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与顿悟思维的三分法来概括、分类、分析人类的一切思维活动现象是不够的.可以肯定,在人类的精神活动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思维活动,只是我们过去还没有发现它,或者说,忽视了它的存在而已.有些人虽然对这种思维活动有所感悟,但缺少深刻的研究,没有从哲学的理论的高度对它进行深刻的系统的全面研究和理论概括. 这个一直被哲学家们所忽视的人类的思维活动,就是人类创造世界和改造世界所必需依赖的思维活动,它就是具象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