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一班的1/3与原二班的1/4 + 原一班的1/4与原二班的1/3=7/12总人数
余下1-7/12=5/12,是30人,
所以总人数=30/(5/12)=72人;
72-30=42人,新一班与新二班的人数和为42人,
新一班的人数比新二班的人数多10%,新一班人数:新二班人数=11:10
新一班42*11/(10+11)=22人,新二班42-22=20人,多22-20=2人
即原一班的(1/3-1/4)=1/12比原二班的1/12多2人,
原一班比原二班共多12*2=24人,
所以,原一班有24+(72-24)/2=48人
答:原一班有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