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校参加数学竞赛的人数之比是7:8,获奖人数之比是2:3,两校各有320人未获奖,

1个回答

  • 语文人数:数学人数=7:8

    语文获奖人数:数学获奖人数=2:3

    参加竞赛的人的总份数=7+8=15

    获奖的人的总份数=2+3=5

    没获奖的总人数是320+320=640(人)

    总人数=640÷(1-5/15)=9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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