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高级动物 不错,人是可以动的.但仅凭此就断言人是动物,这在逻辑上是不严谨的.因为,能动,并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特征.或者说,能动,并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充分条件.我们显然不能根据某种生命形态能动就断言其为人,这样判断的理由不充分,这是很明显的.既如此,以能动为由作出的判断滥用于人,不免草率、武断,犯了概念转移的错误. 让我们来重新审视一下“人是高级动物”的逻辑依据: 大前提:具有自主运动能力的生命形态都是动物. 小前提:人是一种具有自主运动能力而且有智慧的生命形态. 结论:人是一种高级动物. 审慎地考察,上面这个大前提是很有问题的.自然生命形态的分类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我们不能指望生命分类迁就人为的定义,而应该力争使定义符合于客观实际.以这种观点来重新审视“具有自主运动能力的生命形态都是动物”这个命题,就不难看出其草率和武断,它排除了既能动而又高于动物的生命形态存在的可能性,它人为地设定了生命进化的圈子,使得生命自动物之后不论怎样进化,都只能局限在动物层次.这个命题且不说妄断了人类尚无经验的未来,即使是应用于人类,便已然显出了其荒唐.明眼人看“人是高级动物”这个说法,不难看出其勉强、拙于自圆,它既包含了对人的否定,又包含了对动物的否定,既抬举了动物,又贬低了人.没有一个智者在运用这个说法时是真正底气十足的,也没有一个由这个说法得出的结论不象这个说法一样荒谬. 实际上,根据人类已有的经验,我们至多能够说:“动物是一种具有自主运动能力的生命形态”.这样一来,将之用作前面那个逻辑推理的前提就不够大了,因而前面那个逻辑推理就不能成立了. 如果人们能够意识到“有智慧”这个概念不从属于“能动”这个概念,就不难理解前面那个逻辑推理之荒谬的缘由了.“能动”限指躯体运动能力,而“有智慧”则指思想能力.因此“能动”这个概念显然不能包含“有智慧”这个概念.既如此,以“能动”为本质生命特征的生命形态就显然不包含以“有智慧”为本质生命特征的生命形态. 因此,当人们以人能动为由而断言人是高级动物时,实际上是先忽略了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将人降格为动物,而后作出判断,然后再用“高级”二字对“人是动物”这个明显荒谬的结论作一点点无助的补救.这样一来,这个判断的实质无非是说:“动物是动物”. 实际上,人与动物的关系,并不是象“回”字中两个大小口字所显示的小域含于大域的关系,而是象“凸”字所显示的一个小域源于大域而又超乎其上的关系. 因为动物以“能动”为本质生命特征,而动生于力,所以动物生命必服从力量逻辑. 因为人以“有智慧”为本质生命特征,所以真正的人类生命应该服从智慧逻辑. 然而,智慧的存在不象肢体那样明显,它不是物质存在,它是精神存在,它无形、不定,或有或无,难以把握.肢体不论动不动,它都在那里.而人的思想稍微停顿,智慧便会有所缺失.动物的肢体若有缺失,便会成为残疾.而人的智慧若有缺失,便会导致人格残疾. 智慧缺失使人趋进于动物.鉴于人类本高于动物,所以当人因为智慧缺失而趋进于动物时,似乎可以认为是由人类沦落为高级动物.但若人的智慧完全丧失或被完全压制,则又鉴于人的体力相对于动物界并不算强大,则这种状态的人实在算不得高级动物,牛马不如. 因为精神不象物质那样易于把握,所以在现实中智慧缺失现象远远多于肢体缺失.因此—— 肢体残疾偶见. 而人格残疾普遍.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一种高级动物”的说法又大体上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