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完全合理,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因天气原因,导致不能如期返回昆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由旅行社单方承担后果。旅行社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李某等未采纳,应当对多增加的费用承担责任。所以李某也应承担部分费用(旅行社承担相当于坐大巴的开支和降低了旅行标准的补偿费用)。
2,基于上述分析,投诉要求也是部分有理。具体见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