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的工效为单位1
甲的工效是1÷(1+3分之1)=4分之3
所以完成任务时甲加工的零件个数是乙的4分之3
乙加工了36÷(1-4分之3)=144(个)
甲加工了144-36=108(个)
零件共有144+108=25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