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牛顿第一定律推出惯性是由物体质量决定的?

1个回答

  • 不应该把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手段理解为“力”,而应该是“功”.冲量定理,大家都懂的.

    我觉得,惯性实际是这样一种量度: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难易程度.

    注意,它不是把物体速度减小到0的难易程度.

    把质量为1kg速度为5m/s的物体A,改变到0m/s所需要的功,和把质量为1kg速度为10m/s的物体B,改变到5m/s所需的功,是一样的.不能把A和B都改变到0m/s所需的功作比较,因为那是以“把所有物体改变到静止状态的难易程度”为标准——而物理上所谓的“静止”是需要参考系的,这样“惯性”的大小会因为参考系的变化而得到不同的结论,仔细想想看.

    举个不是很恰当但是好理解的例子吧:现在有同样质量的-50度的冰和50度的水,我们要把他们加热,比较哪个更容易受温度影响,即比热容C.这时,我们可以把一定的热量Q分别让冰和水完全吸收,然后测量它的温度变化大小来比较,但是不能说,因为把冰加热到沸腾吸收热量比水多,所以就说冰的比热容比水大.

    如此,用一定的功W来改变初始速度不同的物体的运动状态,其速度改变的大小,与物体的初始速度无关,只与物体的固有质量m有关,可否理解?这就是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