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7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价格为120万元,成本为90万元.甲公司应于2007-12-31日以1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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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商品无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要交税的.所以8月份的增值税是120*17%=20.4万元,加上销售价格120万元,减去购回价格140万元,剩余的确认为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