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生产是甲乙工人的和的1/3,所以丙生产的零件数=80×1/(1+3)=20(个)
乙生产的零件数=(80-20)×2.75/(2.75+1)=44(个)
甲生产的零件数=60-44=16(个)
答:甲生产了16个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