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开始是甲63天吧,
65天计算很复杂哟.
依题意有甲乙两人合作的工效为1/48,
某工程先由甲单独做63天,再由乙单独做28天可以完成,可看成甲乙合作28天,甲再另外做了35天
所以甲的工效为(1-28/48)/35=1/84,乙的工效为1/48-1/84=1/112
甲先单独做42天,然后由乙接着做,还需(1-42*1/84)/(1/112)=56天
寒樱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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