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程是用甲公司的收费总数(即a+0.75a(x+1),a是一位老师的收费,x+1是x个学生加一个老师)比乙公司的收费总数(即0.8(x+2)·a,x+2是学生和老师总数). 这样比出的结果就是31/32,即1-1/32
LS的说法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