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 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的计算原则.
本条仍然保留“03规范”第3.2.6条第一款为强制性条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03规范”中第3.2.6条第二款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放入“08规范”该条的条文说明中.
1.以“吨”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三位,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项”、“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