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的步骤
(1)检验的准备.熟悉规定要求,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验规范.首先要熟悉检验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特性和具体内容,确定测量的项目和量值.为此,有时需要将质量特性转化为可直接测量的物理量;有时则要采取间接测量方法,经换算后才能得到检验需要的量值.有时则需要有标准实物样品(样板)作为比较测量的依据.要确定检验方法,选择精密度、准确度适合检验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测试、试验及理化分析用的仪器设备.确定测量、试验的条件,确定检验实物的数量,对批量产品还需要确定批的抽样方案.将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用技术文件形式做出书面规定,制定规范化的检验规程(细则)、检验指导书,或绘成图表形式的检验流程卡、工序检验卡等.在检验的准备阶段,必要时要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认能否适应检验工作的需要.(2)测量或试验.按已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观察、测量、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测量和试验前后,检验人员要确认检验仪器设备和被检物品试样状态正常,保证测量和试验数据的正确、有效.(3)记录.对测量的条件、测量得到的量值和观察得到的技术状态用规范化的格式和要求予以记载或描述,作为客观的质量证据保存下来.质量检验记录是证实产品质量的证据,因此数据要客观、真实,字迹要清晰、整齐,不能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质量检验记录不仅要记录检验数据,还要记录检验日期、班次,由检验人员签名,便于质量追溯,明确质量责任.(4)比较和判定.由专职人员将检验的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对照比较,确定每一项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从而判定被检验的产品是否合格.(5)确认和处置.检验有关人员对检验的记录和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产品(单件或批)是否可以"接收"、"放行"做出处置.①对合格品准予放行,并及时转入下一作业过程(工序)或准予入库、交付(销售、使用).对不合格品,按其程度分别情况做出返修、返工、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置.②对批量产品,根据产品批质量情况和检验判定结果分别做出接收、拒收、复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