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
设X1、X2是【1,+∞)内的任意两个不相等的实数,且X12 x1+x2-2>0
f(x1)-f(x2)>0 f(x1)>f(x2)
所以 f(x)在{1,+∞)上是减函数
(2)f(x)在【-5,1)上为增函数
无最大值
有最小值为当x=-5时 f(x)=-35 在【1,2】上为减函数
有最大值 当x=1时 f(x)=1 最小值x=2时 f(x)=0
所以当x∈【-5,2】时,f(x)的最大值为1,最小值 为 -35
(1)证明:
设X1、X2是【1,+∞)内的任意两个不相等的实数,且X12 x1+x2-2>0
f(x1)-f(x2)>0 f(x1)>f(x2)
所以 f(x)在{1,+∞)上是减函数
(2)f(x)在【-5,1)上为增函数
无最大值
有最小值为当x=-5时 f(x)=-35 在【1,2】上为减函数
有最大值 当x=1时 f(x)=1 最小值x=2时 f(x)=0
所以当x∈【-5,2】时,f(x)的最大值为1,最小值 为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