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正在提出或已经采纳,则自有他的解释.如果尚未提出或被采纳,个人以为不宜采纳.
理由之一:信仰高于医药,不属于心理医疗范畴,牵强附会地把信仰归于医药是不可取的.
理由之二:真正的信仰不依赖于医药,而在信仰者那里,医药已经纳入了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医药只是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信仰是本,医药是末.
理由之三:医药是世间法,信仰既包括世间法,还包括出世间法,出世间法中,医药的涵义已经远远超出世间法的涵义.
如果有人正在提出或已经采纳,则自有他的解释.如果尚未提出或被采纳,个人以为不宜采纳.
理由之一:信仰高于医药,不属于心理医疗范畴,牵强附会地把信仰归于医药是不可取的.
理由之二:真正的信仰不依赖于医药,而在信仰者那里,医药已经纳入了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医药只是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信仰是本,医药是末.
理由之三:医药是世间法,信仰既包括世间法,还包括出世间法,出世间法中,医药的涵义已经远远超出世间法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