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会制定的二十七项法案对广告词加以约束之外,没有哪个专职广告商胆敢推销与广告承诺不符的产品.他们或许能通过误导性的广告暂时愚弄一些人,但时间不会太长,因为庆幸的是,公众有良好的意识,他们不会一而再地去购买劣质商品.
我觉得有一点还得谈一谈.最近我听到一位著名电视人宣称他反对广告,因为广告意在劝诱而非提供信息.他把两者区分得过于细微,因为广告不可避免地要劝说消费者.
如果广告的内容仅仅限于提供信息(虽说这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但它本身也是很难做的,因为哪怕是挑衬衫颜色这样的细节也带有几分劝诱性),那会令人生厌,以致没人再去理会.但也许这就是那位著名电视人所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