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相遇时,甲车实际行驶了7.5-2.5=5小时
比第一次相遇时少行驶6-5=1小时
乙车实际行驶7.5小时,比第一次相遇时多行驶7.5-6=1.5小时
所以甲车1小时的行程等于乙车1.5小时的行程
甲乙的速度比为1.5:1=3:2
第一次相遇时,甲车行了全程的3/(3+2)=3/5,
用了6小时
所以甲车从A到B需要6/(3/5)=10小时
加上修车耽搁的2.5小时
共用10+2.5=12.5小时
甲乙每小时能行全程的1/6
第二次相遇时,甲乙共行的时间为7.5-2.5=5小时
能行全程的1/6*5=5/6
所以乙单独行驶的2.5小时,行了全程的1-5/6=1/6
所以乙每小时行驶全程的(1/6)/2.5=1/15
甲每小时行驶全程的1/6-1/15=1/10
所以甲行完全程需要1/(1/10)=10小时
加上耽搁的2.5小时,
甲从A城到B城用了10+2.5=12.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