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答案没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意外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列支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38.1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31万元),扣除保险赔款8万元结果就是30.10万元。可以作一下会计分录比较清楚:
借:营业外支出 38.1
贷:库存材料 32.79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31(5.1+0.21)
这个答案没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意外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列支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38.1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31万元),扣除保险赔款8万元结果就是30.10万元。可以作一下会计分录比较清楚:
借:营业外支出 38.1
贷:库存材料 32.79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3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