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诱导学习动机;(2)感知和理解新教材;(3)巩固知识;(4)运用知识;(5)检查.
“一、授予学生并使他们知觉具体的东西(物体、现象、过程的展示与观察,叙述事实,引证实例等).要在这个基础上造成学生的表象.在这里,知识的源泉乃是:具体的事实本身,物体、现象、过程、事件等的描绘、印刷品(首先是教科书)以及教师的语言等.二、认清(理解)所学习的客体中的相同点与相异点,本质的、主要的和次要的地方,认清原因与结果、相互作用关系及其他各种联系.三、造成学生的概念.使他们认识定律、定理、规则、主导思想、规范及其他概括.四、使学生牢固地掌握事实与概括的工作(记忆、背诵和一般的巩固知识的工作).五、技能、熟练技巧的养成和加强.六、用实践来检验知识.把知识应用于包括创造性作业在内的各种课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