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号
相等(equal)是数学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等号表示相等的含义.等 号(Sign of Equality)之出现与方程有关,数学於萌芽 时期已有了方程的记载,因此亦有了表示相等关系的方法.“方程”的概念早於中国古代已出现,但它是 以“列表”(算筹布列)的方法解之,并不需等号,而书写时则以汉字“等”或“等于”表示.阿默斯纸草书 中以“”表示相等;丢番图则以“”或间中以“”为等号;巴赫沙里残简中以相当于pha 的字母为等号;到了十五世纪,阿拉伯人盖拉萨迪以“”表示相等;雷格蒙塔努斯则以水平 之破折号“——”为等号,如 表示x2+3x=30为x2+3x------30,长且记於数字之下,如表示 x2-y2=36.雷科德於1557年出版的《砺智石》一书中 ,首次采用现今通用之等号“=”,因此这符号亦称为雷科德符号(Recorde's sign).不过,这符号之 推广很缓慢,其后的著名人物如开普勒、伽里略与费马等人常以文字或缩写语如aequals,aeqantar,ae,esgale 等表示相等;1637年,笛卡儿还以“=” 表示现代“±”号之意,而以“”为等号.直至十七世纪末期,以“=”为等号才被人们所接受 ,并渐得通用.
在流行的网络聊天工具或论坛等交流工具中,被网友为了方便聊天而造词,通常音译“== ”代表“等等”既“稍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