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甲完成这项工程需要X天,乙需要(X +6)天.
{1-5*[1/x+1/(x+6)]}/[1/(x+6)]}+5=x
解得x=30
若选甲队,工资共:30*50*20=30000(元)
若选乙队,工资共:36*55*15=29700(元)
因为30000>29700,所以选乙队.
答:应选乙队.
用1/x表示甲队的工作效率,用1/(x+6)表示乙队的工作效率,甲,乙合作5天就是5*[1/x+1/(x+6).
剩下的工作量是1-5*[1/x+1/(x+6),由乙来做,乙队自己做这些剩下的工作所用的时间就用剩下的工作量1-5*[1/x+1/(x+6)除以乙队的工作效率
1/(x+6).这就是 {1-5*[1/x+1/(x+6)]}/[1/(x+6)]}的意义.
因为完成全部工程时乙做的天数与甲单独完成全部工程的天数相同,所以乙队完成剩下工作所用时间{1-5*[1/x+1/(x+6)]}/[1/(x+6)]}加上乙队开始工作的5天就等于甲队的工作时间x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