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性
叙事类文学作品所描写的对象是独立的客观事物,这些对象对于作者来说是外界的客观的,因此客观性也就成为叙事文学的一个特性.这种客观性主要表现在构成作品的形态要素上,具体说,客观性表现为作品描写事物情景和描绘人物行动的客观化.强调客观性并不等于否定叙事文学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功能.只是不同种类的作品表现它们的途径各异.叙事文学不像抒情文学那样直接抒发作者的思想感情,而是通过描写外界的客观事物,间接体现作者的主观感受、价值判断和思想感情.
(2)情节性
情节由两个要素组成:一是时间上的连续,二是因果关系.叙事类文学作品在结构形态上是故事化的,也就是说一部这类作品总要讲述一个或几个有头有尾前后相续的事件,而当故事中出现的前后相续的事件不仅具有时间上顺序呈现的意义,而且建立起一个事件与另一个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时,事件就为情节所贯穿,而构成叙事类文学作品.
(3)混响性
所谓混响性指构成叙事类文学作品的语言具有一种“多声部”性.这里的多声部性可以在作品的不同层次上表现出来.叙事文学在描写事物、塑造形象时,既可以通过叙事人的语言也可以通过被叙述人(也就是作品中人物)的语言来进行.当然,叙事文学中,被叙述人语言是从属于叙事人语言的,但由于在作品范围中,被叙述人具有一定的独立地位,因此他的语言并不等同于叙事人语言,从而形成“多声部”的语言现象.
作者与叙事人的分化是造成叙事文学混响性的又一种情况.有些作品中,作者与叙事人在人格上可能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但在作品表层的叙事人话语中我们又的确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态度,“听”到作者的“声音”,这样在表层与深层叙述的不一致中,作品的混响性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