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意知:原来的车速和提高后车速的比是1:(1+20%)=5:6,所以在行的同样多的路程中用的时间的比是6:5,所以原来到达乙地需要的时间是6×[1÷(6-5)]=6小时,行驶100千米后,行驶的速度与提高后速度的比是1:(1+30%)=10:13,所以在行的同样多的路程中用的时间的比是13:10,所以100千米后行的路程用的时间是13×[1÷(13-10)]=
13
3
小时,前面100千米用的时间就是6-
13
3
=
5
3
小时,根据速度=路程÷时间,可求出原来的速度,再乘6就是两地间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