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200元而不足500元优惠10%,超过500元其中500按9折优惠,超过部分按8折.某人两次购物分别用了134元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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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购物134元,即实际价款是134元(超过200不足500优惠10%,假设货款200,优惠10%,实际付款是180,大于134,所以价款不足200元,不足200元没有优惠,所以实际价款是134元)

    第二次购物474元,超过500,其中500按九折,即500*0.9=450,实际价款为474元,所以还需付款24元,即超出500元的部分按8折计算是24元,所以实际价款为:24/0.8=30元 即不打折的价款为500+30=530元

    所以两次不打折价款共134+530=664元

    节省了664—(134+474)=56

    合并购物不打折货款:664元,打折后,500*0.9=450,450+164=614

    所以合并购物可以节省664-614=50元,即合并购物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