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数学:集合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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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合的概念:

    一定范围的,确定的,可以区别的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就叫做集合,简称集,其中各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或简称元.如(1)阿Q正传中出现的不同汉字(2)全体英文大写字母

    集合的分类:

    并集:以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成为A与B的并(集)

    交集: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成为A与B的交(集)

    差:以属于A而不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成为A与B的差(集)

    注:空集属于任何集合,但它不属于任何元素.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含有有限个元素叫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叫无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记做Φ.

    集合的性质:

    确定性: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

    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不能写成{1,1,2}应写成{1,2}

    无序性:{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集合有以下性质:若A包含于B,则A∩B=A,A∪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