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关于儿童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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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

    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

    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

    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

    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