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根据题意,比较第二次和第三次的相遇情况,距离都是全程,而速度和都是:甲+乙+5,说明自出发至相遇的时间都是一样的.
对于甲车(或乙车),第二,第三两次相遇需要的时间一样,但第三次走的路程却比第二次增加了16+12=28公里,是因为第三次速度每小时增加了5公里,所以28÷5=5.6 小时为相遇需要的时间.
对于甲车,再比较第一次和第二次相遇,速度没变,行走6小时在C点相遇,行走5.6小时,则少走了12千米,即 甲0.4小时走12千米,甲的速度是12÷0.4=30 千米/小时;同理,乙的速度:16÷0.4=40千米/小时.由此解答.
通过上面的分析得:
对于甲车,再比较第一次和第二次相遇,速度没变,行走6小时在C点相遇,行走5.6小时,则少走了12千米,即 甲0.4小时走12千米.
甲的速度是:12÷0.4=30 (千米/小时).
答:甲车原来每小时行30千米.
点评:
本题考点: 简单的行程问题.
考点点评: 此题的解答,关键是比较第二次和第三次的相遇情况,距离都是全程,而速度和都是:甲+乙+5,说明自出发至相遇的时间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