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任何两个数值对比形成的相对数都可以称为指数;从狭义上讲,指数是用于测定总体各变量在不同场合下综合变动的一种特殊相对数.
指数有以下性质.
第一,相对性. 指数是总体各变量在不同场合下对比形成的相对数,它可以度量一个变量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空间的相对变化,如一种商品的价格指数或数量指数,这种指数称为个体指数;它也可用于反映一组变量的综合变动,如消费价格指数反映了一组指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水平,这种指数称为综合指数.总体变量在不同时间上对比形成的指数称为时间性指数,在不同空间上对比形成的指数称为区域性指数.目前,时间性指数应用得比较广泛,本章所讲内容也均以时间性指数为例.
第二,综合性.指数是反映一组变量在不同场合下的综合变动水平.这是就狭义的指数而言的,它也是指数理论和方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所计算的主要是这种指数.没有综合性,指数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综合性说明指数是一种特殊的相对数,它是由一组变量项目综合对比形成的.比如,由若干种商品和服务构成的一组消费项目,通过综合后计算价格指数,以反映消费价格的综合变动水平.
第三,平均性.指数是总体水平的一个代表性数值.平均性的含义有二:一是指数进行比较的综合数量是作为个别量的一个代表,这本身就具有平均的性质;二是两个综合量对比形成的指数反映了个别量的平均变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