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快车从终点出发用了x分钟,则慢车用了x+40分钟
快、慢车实际行走时间分别为x-3、x+40-3*10
由题意(路程相等)得
1.2*(x-3)=x+40-30
解得x=68分钟
所以,快车从终点出发用了68分钟
2、设甲、乙原速度分别为x千米每小时和y千米每小时
第一次相遇:(x+y)*6=120,即x+y=20;
第二次相遇:时间为120/(x+2+y+2)=120/24=5小时,则由甲两次路程差为3千米,
列方程 ‖(x+2)*5-6x‖=3,即10-x=3,x=7
代入x+y=20得y=13
所以甲的速度为7千米每小时,乙的速度为13千米每小时